2024 年 8 月 7 日,美国联邦法院裁定谷歌非法垄断搜索引擎市场。谷歌被指控通过与苹果和其他手机制造商签订限制性合同,要求它们在智能手机上安装谷歌作为默认搜索引擎,从而压制了竞争对手。法官阿米特・梅赫塔在判决书中写道:“谷歌是一个垄断者,并且为了维持其垄断地位而行事。” 这一裁决标志着美国司法部在限制大型科技公司控制市场方面取得了 20 多年来的最大胜利。谷歌表示将对裁决提出上诉,但如果裁决成立,可能会导致从罚款到拆除使谷歌成为默认搜索引擎的独家合同,甚至可能拆分公司的补救措施。
谷歌全球事务总裁肯特・沃克在社交平台 X(前 Twitter)上发布声明称:“裁决承认谷歌提供了最好的搜索引擎,但结论是我们不应该轻易获得它…… 在诉讼过程继续推进的同时,我们将继续专注于开发人们觉得有用且易于使用的产品。” 谷歌母公司 Alphabet 的股价在裁决公布后大幅下跌,一度跌超 5%,最终跌 4.6% 收于每股 160.64 美元,总市值 2.02 万亿美元。
谷歌在在线搜索中的主导地位推动了其庞大的在线广告业务,任何威胁其市场份额的因素都可能使其核心业务面临风险。谷歌通过与苹果、三星等公司签订的独家分销协议,在通用搜索服务和通用文本广告这两大市场中保持了垄断地位。法官梅赫塔指出,谷歌仅在 2021 年就向手机制造商支付了 263 亿美元,以保证他们将谷歌设为新手机的默认搜索引擎。
谷歌的反垄断案只是美国政府针对大型科技公司一系列诉讼中的第一起。除了谷歌,苹果、亚马逊、Meta 等科技巨头也面临反垄断指控。亚马逊在去年 9 月被指控非法垄断在线零售市场;今年 3 月,美国司法部联合多个州对苹果提起民事反垄断诉讼,指控其垄断或试图垄断智能手机市场;Meta 则面临来自欧盟的罚单,被指涉嫌滥用在分类广告市场的主导地位。
范德堡大学法学院研究反垄断的教授丽贝卡・霍・艾伦斯沃思表示:“这是本世纪最重要的反垄断案件,也是针对大型科技公司的一系列案件中的第一起。” 她指出,谷歌的裁决可能会成为其他反垄断案件的风向标,影响法院如何评估对苹果、亚马逊、微软和 Meta 的诉讼。
历史上,类似的反垄断案件也曾对科技行业产生重大影响。1998 年,美国司法部对微软提起反垄断诉讼,指控其非法捆绑 Internet Explorer 浏览器与 Windows 操作系统。该案一直持续到 2001 年,微软最终付出了 18 亿美元的和解费用,并被禁止参与可能损及竞争对手的排他性交易。进步政策研究所竞争政策副总裁兼主任 Diana Moss 表示:“在每一个案例中,法院都强调了某种特定的商业行为或机制 —— 例如微软的浏览器捆绑 —— 违反了美国竞争法。本周的谷歌判决也不例外,重点关注搜索巨头的独家合同。”